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、政策和规定,宣传档案工作的有关法规,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;
2、制定学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、计划及规章制度,并负责监督、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,监督、指导校属各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,并对专(兼)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;
3、负责全校各类档案和档案资料的接收(征集)、整理、分类、保管、统计及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,参加学校重大科研成果鉴定、基建工程验收、仪器设备开箱验收等工作;
4、保守档案机密、确保档案的完整、准确与安全,做好档案的保护和抢救工作,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;
5、做好档案的开放、利用和档案的信息化、数字化工作,为教学、科研及各项管理工作服务;
6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